股份公司、金康被评为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
2020-10-14
2011年12月21日,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宣布《关于宣布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名单(第二批)的通知》,76家企业被评为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,乐发III股份公司和金华乐发III名列其中。
列入示范的园区(企业)坚持和谐生长、科学生长,在推进以“减量化、再利用、资源化”为内涵的工业循环经济中,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,措施有力,相关指标先进,具有较好的示范与引领作用。对列入示范的园区和企业,省经信委将利用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,并加大宣传力度,为全省各级园区和广大企业提供借鉴,同时,将密切跟踪进展情况,加强动态评估管理,切实树立具有示范性、引领性的工业循环经济典型。